專科護理師分科及甄審辦法 第20條 法規:專科護理師分科及甄審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護理及健康照護目 第五章 附則 第20條 訓練醫院之認定、專科護理師之甄審、繼續教育課程積分之認定及證書更新申請,其審查作業,中央主管機關得委由相關專業機構或團體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