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科護理師分科及甄審辦法 第22條 法規:專科護理師分科及甄審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護理及健康照護目 第五章 附則 第22條 本辦法除第三條第二項及第三項自發布日施行外,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一月五日施行。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十月二十八日修正發布之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