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科護理師分科及甄審辦法 第12條 法規:專科護理師分科及甄審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護理及健康照護目 第三章 甄審作業 第12條 前條筆試,包括下列科目:一、專科護理通論:包括專科護理師角色與職責及專科護理師相關政策與法規。二、進階專科護理:(一)內科、精神科、兒科、外科、婦產科及家庭科專科護理師:包括進階藥理學、進階病理生理學及健康問題診斷與處置。(二)麻醉科專科護理師:包括麻醉相關進階藥理學、進階病理生理學及健康問題診斷與處置。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