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醫療或社會福利資源使用交通費補助辦法 第5條 法規:原住民醫療或社會福利資源使用交通費補助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護理及健康照護目 第5條 交通費補助金額,依前二條就醫、產前檢查及生產之醫療機構或入住之長照機構,與補助對象居住地之距離計算;其實際距離認定,由直轄市、縣(市)政府為之。前項距離、金額及次數之基準,如附表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