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助產機構設置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護理及健康照護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助產機構得依需要設置九床以下之觀察床。
觀察床應設聯繫設備及隔離視線之屏障物。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