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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政府接受捐贈用於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分配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救助及社工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捐贈人捐贈之財物,指定用於特定開戶人者,主管機關應將該財物轉請其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供予該開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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