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條例 第5條 法規: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條例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救助及社工目 第一章 總則 第5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掌理下列事項:一、兒少教育發展帳戶之推動、執行及宣導。二、對兒少教育發展帳戶開戶人與其家庭,提供相關協助、服務之規劃及執行。三、其他地方性兒少教育發展帳戶之相關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