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區低收入戶創業貸款利息補貼作業辦法 第3條 法規:災區低收入戶創業貸款利息補貼作業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救助及社工目 第3條 受災低收入戶申請創業融資貸款(以下簡稱本貸款)利息補貼者,應符合下列條件:一、所創事業負責人,且實際參與事業營運工作。二、未申請政府優惠融資。三、未領有各級政府創業貸款利息補貼或其他融資補助。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