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願服務證及服務紀錄冊管理辦法 第8條 法規:志願服務證及服務紀錄冊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救助及社工目 第8條 紀錄冊損壞或遺失者,志工得向志願服務運用單位申請依第五條規定予以換發或補發。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