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 第12條 法規: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保險目 第12條 特約醫院對於住院治療之保險對象經診斷認為可出院療養時,應即通知保險對象;保險對象拒不出院者,有關費用,應由保險對象自行負擔。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