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 第34條 法規: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保險目 第四章 保險病房之設置 第34條 特約醫院應於其住院櫃檯及其網際網路網頁明顯標示其設置之總病床數、各類病床之每日占床數及空床數、保險病床數及其比率、收取差額之病床數及其差額數等資料,並於其病房護理站明顯標示該病房之前述各項資料。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