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康保險會組成及議事辦法 第3條 法規:全民健康保險會組成及議事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保險目 第3條 健保會置主任委員一人,由主管機關首長就專家學者及公正人士之委員中,指定一人兼任。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