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主管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監督及管理辦法 第9條 法規:衛生福利部主管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監督及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綜合規劃目 第9條 公設衛福財團法人依本法第五十三條第一項規定,訂定董事、監察人兼職費支給基準時,應參照行政院所定軍公教人員兼職費支給相關規定、實際運作情形及本法第五十三條第二項因素為之,經董事會通過後,報本部核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