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條護理及健康照護司掌理事項如下:一、護理、助產人力發展與政策之規劃、推動及相關法規之研擬。二、護理、助產人員執業環境、制度與品質促進之規劃及推動。三、護理機構管理政策之規劃、推動及相關法規之研擬。四、原住民族地區醫事人力與服務體系之發展及推動。五、離島地區醫事人力與服務體系之發展及推動。六、身心障礙鑑定與醫療輔具服務之發展、推動及相關法規之研擬。七、其他有關護理及健康照護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