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藥許可證申請及核發辦法 第18條 法規:農藥許可證申請及核發辦法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動植物防檢疫目 第18條 輸入農藥之業者,其農藥販賣業執照經依本法第三十條第二項規定註銷者,其所請領之農藥許可證應予廢止。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