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違反動物保護法案件獎勵辦法 第9條 法規:檢舉違反動物保護法案件獎勵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動物防檢疫目 第9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依上年度違反本法規定案件罰鍰及罰金金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編列年度預算,作為檢舉獎金。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