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條口蹄疫疫苗依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十五條規定緊急輸入者,輸入時須檢附輸出國動物用藥品主管機關簽發之許可製售文件、原疫苗製造廠檢驗成績書及其他指定事項送中央主管機關審查,必要時得檢驗其品質符合規定後始得輸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