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植物檢疫規費收費實施辦法 第15條 法規:動植物檢疫規費收費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動植物防檢疫目 第四章 工本費 第15條 各種檢疫證明書之分割、補發、換發、繕發副本,每份新證明書計收工本費一百二十元。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