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用藥品檢驗標準 第6條 法規:動物用藥品檢驗標準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動物防檢疫目 第二章 動物用一般藥品檢驗 › 第二節 錠劑 第6條 本標準所稱錠劑,係指一種或數種藥品,摻加或不摻加稀釋劑後,經加工製成之固體製劑,其形狀大小及重量,悉依藥品之用量及用藥方法而定。 本條定義的名詞 錠劑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