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用藥品檢驗標準 第2條 法規:動物用藥品檢驗標準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動物防檢疫目 第一章 總則 第2條 動物用藥品之檢驗、查驗依本標準行之,本標準未規定者,由中央主管機關得隨時訂定公告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