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用藥品管理法 第27條 法規:動物用藥品管理法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動植物防檢疫目 相關法規 動物用藥品管理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27條 動物用藥品檢查人員,執行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二項及第二十六條第一項任務時,應出示身分證明。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