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蹄類動物進出澎湖地區檢查規則 第15條 法規:偶蹄類動物進出澎湖地區檢查規則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動物防檢疫目 第15條 經動物檢疫人員檢查判定為不合格之動物,得經所有人或管理人請求,發給不合格通知書。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