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計畫審查收費標準 第4條 法規:水土保持計畫審查收費標準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目 第4條 水土保持規劃書之審查費額如下:一、規劃面積未滿二公頃者:新臺幣十二萬元。二、規劃面積二公頃以上十公頃以下者:另將超過二公頃部分,每公頃增收新臺幣六千元,未滿一公頃部分,以一公頃計。三、規劃面積超過十公頃者:另將超過十公頃部分,每公頃增收新臺幣三千六百元,未滿一公頃部分,以一公頃計。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