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施行細則 第3條 法規: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目 相關法規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母法 第3條 本條例第六條第二項規定之水土保持計畫,其內容如下:一、使用區內各使用地之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事項及其義務人。二、分期分區完成期限。三、經費及其來源。四、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規劃圖(比例尺不得小於一萬分之一)。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