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水土保持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水土保持有關道路、排水系統、野溪治理、灌溉、防砂工程之興建及維護,得由地方人士組織委員會推動之,並受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輔導、監督。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