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 第32條 法規: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水土保持目 相關法規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三章 非農業使用 第32條 集水區內之山坡地保育、利用,應配合各該所在地集水區經營計畫辦理,並於興建水庫時,優先納入興建計畫內實施。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