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9條 法規: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民輔導目 第9條 本基金所需工作人員,由農委會現職人員派兼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