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會財務處理辦法 第24條 法規:農會財務處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農民輔導目 第五章 會計憑證 第24條 記帳憑證分為下列各種:一、現金收入傳票。二、現金支出傳票。三、轉帳收入傳票。四、轉帳支出傳票。前項各種記帳憑證得以顏色或其他方法區分之,並應依科目別彙總編製科目日結單憑以過入總分類帳。第一項記帳憑證於經濟、保險、推廣事業部門得依實際需要採用複式傳票。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