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會法 第27-1條 法規:農會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民輔導目 相關法規 農會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農會法定公積公益金及各級農會推廣互助訓練經費保管運用辦法相關 第五章 職員 第27-1條 具有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血親或一親等姻親關係者,不得同時擔任同一農會之理事長、常務監事或總幹事。有前項情形者,後當選或聘任者,無效。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