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健康保險條例 第11條 法規:農民健康保險條例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農民輔導目 相關法規 農民健康保險條例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三章 保險費 第11條 本保險之月投保金額定為新臺幣二萬四百元;保險費率定為百分之二點五五。前項月投保金額及保險費率之調整,由中央主管機關參考本保險收支情形、勞工每月基本工資、中央主計機關發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政府財政狀況等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