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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農民健康保險及農民職業災害保險爭議事項審議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民輔導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審議申請書不符法定程式而可補正者,農監會應通知申請人於收到通知之翌日起二十日內補正。
前項補正如有正當理由,得於期間屆滿前申請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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