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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農產品標章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業科技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農產品標章以黏貼方式標示者,由驗證機構將農產品標章印製於不可重複使用之標籤上,提供農產品經營業者使用。
農產品標章採印製於農產品及其加工品之包裝或容器上者,農產品經營業者應將包裝或容器設計圖稿送請驗證機構審核通過後,始得印製;變更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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