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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農產品標章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業科技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前條第一款至第三款所定農產品標章之規格、圖式如附件一至附件三。
本條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八月二十四日修正施行前,已依本法及其相關規定驗證合格之農產品及其加工品,其農產品經營業者於驗證合格之有效期間內,得於施行後一年內繼續使用舊標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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