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條農產品標章分為下列三類:一、優良農產品標章:證明農產品及其加工品經依本法第四條第二項所定辦法規定驗證合格。二、有機農產品標章:證明農產品、農產加工品經依本法第五條第二項所定辦法規定驗證合格。三、產銷履歷農產品標章:證明農產品經依本法第七條第二項所定辦法規定驗證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