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協助產業創新活動補助獎勵及輔導辦法 第20條 法規:農業部協助產業創新活動補助獎勵及輔導辦法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農業科技目 第二章 創新活動之補助及獎勵 第20條 依本辦法所補助之計畫,其研發成果歸受補助人所有。但法令另有規定或補助契約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研發成果歸受補助人所有時,本部或所屬機關基於國家利益或社會公益,得與受補助人協議,取得該研發成果之無償、不可轉讓且非專屬之實施權利。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