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會漁會信用部賠付專款運用及管理辦法 第7條 法規:農會漁會信用部賠付專款運用及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業金融目 第7條 農委會得委託受託機構依下列方式處理經營不善信用部:一、賠付信用部負債,並承受其資產。二、賠付負債超過資產之差額。前項各款所定負債,應扣除不受重建基金保障部分;所稱資產,指依債權受償比例應受分配之資產。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