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會漁會信用部各項風險控制比率管理辦法 第9條 法規:農會漁會信用部各項風險控制比率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農業金融目 第9條 信用部辦理購置住宅放款及房屋修繕放款之餘額不得超過存款總餘額百分之五十五。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