鮪延繩釣或鰹鮪圍網漁船赴太平洋作業管理辦法 第64條 法規:鮪延繩釣或鰹鮪圍網漁船赴太平洋作業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漁業目 第九章 轉載或卸魚港口之指定及管理 第64條 轉載捕撈漁船漁獲物之非我國籍運搬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主管機關提列為不合作運搬船名單:一、違反船位回報管理規定。二、違反轉載或卸魚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