鮪延繩釣或鰹鮪圍網漁船赴太平洋作業管理辦法 第42條 法規:鮪延繩釣或鰹鮪圍網漁船赴太平洋作業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漁業目 第五章 漁獲數量限制或配額 第42條 鮪延繩釣漁船於IATTC公約海域作業,其單一航次平滑白眼鮫之漁獲量,不得超過於IATTC公約海域所捕獲總漁獲量之百分之二十。前項漁船以深度小於一百公尺之淺層下鉤方式者,其單一航次所捕平滑白眼鮫體長在一百公分以下之尾數,不得超過平滑白眼鮫總尾數百分之二十。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