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撈漁船所捕配額限制魚種或北太平洋紅肉旗魚之漁獲量,不得超過該船當年度之單船許可配額;超過者,應減少該船下一次及其後許可之年度配額至扣減完畢為止。
前項配額限制魚種漁獲量達單船許可配額百分之九十,主管機關得令該船限期停止捕撈該配額限制魚種。
第一項北太平洋紅肉旗魚漁獲量達年度漁獲總配額百分之九十五,主管機關得令捕撈漁船限期停止捕撈該魚種。
鮪延繩釣或鰹鮪圍網漁船赴太平洋作業管理辦法 第32條
第3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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