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動力用油優惠油價標準 第3條 法規:漁業動力用油優惠油價標準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漁業目 第3條 漁業動力用油之銷售者,以依石油管理法取得經濟部許可經營石油及石油製品,其銷售甲種、乙種或丙種漁船油者,並應經農業部核定之油品公司為限。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