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船輸出許可準則 第10條 法規:漁船輸出許可準則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漁業目 第10條 中央主管機關審查第六條之申請案,得派員或委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派員登船檢查。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