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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漁民海上作業保險及救助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漁業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被保險人於保險有效期間內發生保險事故者,其身分之認定,以漁港安檢單位簽證之船員進出港名單或區漁會出具之證明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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