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外漁業合作管理辦法 第2條 法規:對外漁業合作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漁業目 第2條 對外漁業合作方式,分為下列二類︰一、付費取得漁船在他國專屬經濟海域作業之權利。二、漁船出租予他國人,在他國專屬經濟海域合作經營漁業。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