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力漁船所有人保險獎勵辦法 第3條 法規:動力漁船所有人保險獎勵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漁業目 第3條 本辦法所稱動力漁船,指經營漁業,裝有機械用以航行之漁筏及總噸位未滿一百之船舶、舢舨。 本條定義的名詞 動力漁船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