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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南方黑鮪漁撈作業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漁業目

法規章節: 第30條

南方黑鮪作業漁船前往南緯二十五度以南水域作業時,應至少使用二種海鳥忌避措施,其中一種應為驅鳥繩,其餘應自夜間投繩或支繩加重選擇運用;其規格如附件四。
漁船每次作業所採行前項海鳥忌避措施,應填報於電子漁獲回報系統及漁撈日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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