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繩釣漁船赴台日漁業協議適用海域作業管理辦法 第6條 法規:延繩釣漁船赴台日漁業協議適用海域作業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漁業目 第6條 依前條申請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者,核發台日海域作業許可文件,許可期間最長為一年。但不得逾漁業執照有效期限。為台日海域資源管理或作業秩序維護之需要,中央主管機關得公告限制赴台日海域作業之鮪延繩釣漁船數或漁獲量。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