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許可辦法 第7條 法規: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許可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漁業目 第7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應撤銷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之許可:一、申請事項或檢附文件、資料有偽造、變造或虛偽不實。二、以詐欺、脅迫或其他不正當之方式取得許可。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