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地景及自然紀念物獎勵補助辦法 第5條 法規:自然地景及自然紀念物獎勵補助辦法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林業及自然保育目 第5條 第二條第三款之具有績效,指下列情形之一者:一、妥適維護或保育自然地景、自然紀念物,維持或增加其價值。二、私有自然地景、自然紀念物所有人管理維護良好,且未接受政府補助。三、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對維護或保育自然地景、自然紀念物具有績效。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