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及接受補助自然地景及自然紀念物資料公開辦法 第3條 法規:公有及接受補助自然地景及自然紀念物資料公開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林業目 第3條 主管機關對所管有之自然地景、自然紀念物資料,應登載其基本資料至主管機關之網站專屬頁面或相關資料庫,供公眾線上查詢。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